福州大学至诚学院治安管理制度
【 点击数: 98 发布时间: 2022-10-17 】一. 对全院师员工进行法制、国家安全、维护社会稳定和治安保卫工作的宣传教育,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、政权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,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。
二. 做好动态信息工作,严防国内外敌对势力、非法宗教组织、民族分裂势力对学院的渗透、煽动和破坏活动;及时处置各种不安定事端和突发事件。
三. 落实安全保卫责任制和安全技术防范措施,防止校园内盗窃、破坏、伤害等案件的发生。
四. 调解处理好校园内各种纠纷;维护教学区、生活区和其他公共活动场所的治安秩序。
五. 对校内有轻微违法但尚未构成犯罪的人员进行帮助、教育。
六. 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校内发生的刑事、治安案件和其他严重危害校园的情况,保护好案发现场并协助公安机关查破校内发生的刑事、治安案件。
七. 机动车辆凭学校发行的通行证进入校园,外来联系工作的车辆需有关部门确认后放可进入校园内。校园内机动车辆要有序停放,要听从保卫人员的指挥不得随意乱停放车辆,不听劝导的车主将锁车处罚,必须到保卫部接受教育批评,有承认错误态度的方可放行,多次违反停车规定的不予进入校园。超标、无牌的摩托车和电动车以及带宠物者一律不准进入校园。
八. 管理好校内务工、经商、从业的外来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员。
九. 积极参加辖区派出所或有关部门组织的治安综合治理工作。
十. 依据有关规定对扰乱校园秩序的人员进行合法处理。
福州大学至诚学院保卫部
2017年4月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