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规范校园电动车有序停放的通知
【 点击数: 10 发布时间: 2025-09-19 】为维护校园交通秩序,保障师生出行安全,营造整洁文明的校园环境,现就电动车停放管理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停放管理要求
1.所有电动车须在指定停车区域线内规范停放,严禁占用消防通道、人行步道、绿化带等非停车区域。
2.骑行时请遵守校园交通规则,减速慢行,禁止逆行、超速或载人超员等危险行为。
二、违规处理措施
1. 违停车辆处置:对未按规定停放的电动车,保卫部将实施拖车处理,暂拖至院保卫部指定区域。
2. 车辆领取流程:
(1)被拖车辆需满3个工作日后可自动申请领取(自拖车次日计算);如遇特殊情况需要领取须辅导员签字确认
(2)领取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(学生证/工作证/驾驶证等)及车辆合法证明(购车发票、牌照等),至保卫部办理领取手续。
3.违规处理:学生违停经劝阻无效者,保卫部将报给学工处,由学工处依据《学生违纪处分条例》给予相应处分;教职工、第三方及外来人员违规情况将通报所属单位或移交相关部门处理。
三、适用范围
本通知适用于: 全体师生员工、第三方服务人员、外来访客及其他校内活动参与者。
四、其他事项
1.请各单位加强宣传教育,引导师生及工作人员自觉遵守规定。
2.如遇特殊情况需临时停放,请到保卫部报备。
文明校园,共建共享。望全体师生及来访人员积极配合,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的校园环境!
福州大学至诚学院保卫部
2025年5月2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