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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规范校园电动车有序停放的通知

【 点击数: 10     发布时间: 2025-09-19

为维护校园交通秩序,保障师生出行安全,营造整洁文明的校园环境,现就电动车停放管理要求通知如下:

一、停放管理要求  

1.所有电动车须在指定停车区域线内规范停放,严禁占用消防通道、人行步道、绿化带等非停车区域。  

2.骑行时请遵守校园交通规则,减速慢行,禁止逆行、超速或载人超员等危险行为。

二、违规处理措施

1. 违停车辆处置:对未按规定停放的电动车,保卫将实施拖车处理,暂保卫部指定区域。  

2. 车辆领取流程  

1)被拖车辆需满3个工作日后可自动申请领取(自拖车次日计算);如遇特殊情况需要领取须辅导员签字确认  

2领取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(学生证/工作证/驾驶证等)及车辆合法证明(购车发票、牌照等),至保卫部办理领取手续。  

3.规处:学生违停经劝阻无效者,保卫将报学工处,由学工处依据《学生违纪处分条例》给予相应处;教职工、第三方及外来人员违规情况将通报所属单位或移交相关部门处理。

三、适用范围  

通知适用于: 全体师生员工、第三方服务人员、外来访客及其他校内活动参与者。

 

四、其他事项  

1.请各单位加强宣传教育,引导生及工作人员自觉遵守规定。  

2.如遇特殊情况需临时停放,请保卫报备。

文明校园,共建共享。望全体师生及来访人员积极配合,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的校园环境!

 

福州大学至诚学院保卫部

2025年5月21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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